未来网评:破除“唯论文”,是学术评价的进步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10个“不得”的底线要求,直指我国当前高校学术评价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直以来,高校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存在“唯论文”现象,造成了学术功利化浮躁化、创新创造动力不足、侵蚀学术风气等后果。学术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加以总结是正常操作,但过度看重论文的“量”而忽视了“质”,往往本末倒置。

  为了写而写的论文能有多大价值呢?答案可想而知。论文质量上不去,发表需求又很大,这一定程度上又催生了论文市场的混乱。论文代写代发、部分普通期刊正常投稿需要交“版面费”、“想发就得交钱”和“交钱就能发”并存等乱象甚至成了顽疾,长期侵扰着学术生态的健康。

  《意见》明确10个“不得”的底线要求,无疑是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体系落下的一记重拳,是对“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及时纠偏。

  必须强调的是,破除“唯论文”不是不要论文。为真正有效解决“唯论文”难题,《意见》还从优化评价方式、加强学风建设和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如要优化评价方式,坚持分类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探索多元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完善同行评价;要加强学风建设,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要健全长效机制,落实高校在学术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激发学术创新创造活力等。这是教育部门思想和举措上的进步,不仅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和评价体系指明了方向,也将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理念进一步落实。

  总的来说,“唯论文”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破除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此次《意见》是一方良药,但最终达到根治“唯论文”痼疾的疗效还需各方共同努力。中国学术界良好生态的构建也需各方一起不断探索、改革、向前。

  作者:郑淑莞

作者: 编辑:高富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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