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高空抛物,制止“飞来横祸”

2020-05-15 16:18:35未来网

  近日,广东深圳,一女子抱着6个月大女婴正常行走,突然上方掉下两大瓶洗发水,砸中女婴。紧急送医后,女婴被诊断为双顶骨、枕骨骨折,多处出血。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每层楼挨家挨户进行排查,但还没有人承认,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如果要评选城市不文明行为,相信高空抛物必定会名列前茅。近几年,高空抛物事件屡见不鲜,导致了不少悲剧。2018年4月22日,内蒙古装修工人白某被从10楼抛下的一块红砖砸到,导致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需终身治疗;2019年11月26日,深圳龙岗区一名男子被一瓶高空坠落的喷雾气罐砸中,导致右眼失明。

  高空抛物不仅仅是不文明行为那么简单,而是不特定的视他人生命安全为无物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数据表明: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由此可见高空抛物的社会危害性绝不是一个不文明行为所能概括的。

  为什么高空抛物会屡禁不止?归根结底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建筑老化,布局、设计不合理等客观因素导致高空坠物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则是住户素质不高,缺乏公德意识和法治观念,随手丢弃物品。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高空抛物不仅仅是关乎道德观念,更是关乎法律底线。随手一个不文明行为,就有可能毁了他人的一生。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对高空抛物行为我们坚决零容忍。即使高空抛物侥幸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也应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高空抛物调查的困难之处在于调查取证。飞来横祸,但这横祸究竟来自何处,又是何人所为往往难以调查清楚。查不到始作俑者,就没办法依法惩处具体侵权人。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就需要整栋楼房的业主或物业均摊责任。这种做法虽能安抚受害人,但却在一定程度上让无辜者蒙受了损失。

  因此,要想杜绝高空抛物,除了住户自身要提高道德素养和文明意识,也有必要借助高科技手段从技术层面加以防控。如在小区内安装防高空抛物监控设施,从而留下高空抛物的有力物证,震慑高空抛物行为,锁定高空抛物的始作俑者。

  加强全民公德教育,防治结合,对高空抛物说不!让高空抛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使得拒绝高空抛物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氛围,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作者:孔雪静

编辑:董小宁 作者:孔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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